• 005299101/2016-00027
  •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 请示
  • 2016-01-12
  • 2016-01-15
  • 请示
  • 新旅〔2016〕4号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关于核准新郑市幸福港湾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的请示

郑州市文物局:

  郑韩故城遗址位于新郑市区及其周围一带,因作为公元前769年至公元前 230 年春秋战国时期郑国和韩国的都城而得名。郑韩故城属东周时期大型诸侯国都城遗址,包括城墙、宫殿区、手工作坊遗址、宗庙祭祀遗址、墓葬区及分布在城外近郊的9处韩王陵。1961年3月4日,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新郑市幸福港湾住址小区项目位于郑韩故城东城南部,东距东城墙1015米,项目占地面积25246.29平方米,该项目所在区域属《郑韩故城遗址保护规划》中划定的地下文物可能埋藏区。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新郑市幸福港湾住宅小区选址方案的批复》(文物保函[2015]3770号)中的相关意见,建设单位已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新郑市幸福港湾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呈上,请予审核上报。

  可否,请批示。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