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01/2016-00041
  •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 综合,方案
  • 2016-04-25
  • 2016-04-29
  • 通知
  • 新旅〔2016〕18号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2016年文明旅游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市民旅游文明程度,推动文化旅游融合,提高旅游产业文化含量,做大做强旅游文化产业,使其真正成为服务行业的支柱产业,塑造讲文明、重礼仪、讲诚信、重品行、讲热情、树形象的旅游文化环境,让文明旅游成为人民的生活方式,融入人民的幸福中,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强化文明旅游意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文明素养、提高旅游整体服务质量为目标,采取舆论引导、全民参与、依法整治、全面推进的方式,倡导绿色出游、透明消费,文明旅游,努力在我市形成和谐有序、文明有礼的旅游秩序,为加快推进新郑现代田园临空经济强市建设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1.旅游景区(点)公共设施(卫生设施、商业网点设施、旅游信息智能设施、安全保障设施等)进一步完善,道路标识规范齐备,从业人员文明、热情、周到、细微;

2.旅行社诚信经营,旅游安全管理落实,导游人员讲解文明、规范,从业人员文明、高效服务,履行服务承诺,游客满意度高;

3.旅游饭店服务环境不断优化,消防安全设施齐全,设有特殊群体无障碍设施,娱乐消费等明码标价,卫生清洁干净,职工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行业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

4.市民文明素养明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高,社会风尚良好,游客旅游素质显著提升,自觉维护旅游秩序,无不文明习俗和损坏公物现象,出境游秩序良好,以文明言行举止为自己加分,为中国添彩;

5.管理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备,执法规范、处罚公正、公开、合理、合法,游客满意度高,旅游行业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文明旅游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活动开展。

组  长:赵舒琪  

副组长:李军义  靳宝琴  高巧玲  陈弘毅  樊战东

        宋守杰  刘  红

成  员: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巧玲副局长兼任,工作人员由局办公室、监管科、促进科、质监所、安全科、导服中心等科室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和协调我市文明旅游行动的各项任务。

四、活动时间

2016年4月至12月

五、活动对象

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和广大旅游者。旅游企业的重点是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农家乐;从业人员的重点是导游员、领队人员、景区讲解员和星级酒店、农家乐服务人员。

六、活动安排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成立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文明旅游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活动开展。制定文明旅游三年行动方案和2016年方案,为活动开展提供理论引导。(责任科室:办公室)

(2)建立台账,完善制度。根据我局《新郑市公共文明素养提升“文明旅游”活动考核办法》,建立工作台账,要求各责任单位落实周报、月汇总、季考核制度。(责任科室:办公室)

(3)学习培训,素质提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旅游法》知识,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旅游工作执法力度。推进文明执法,拟制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积极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责任科室: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规划监督管理科)

(4)多管齐下,营造氛围。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平台、智慧旅游APP客户端等新型媒体对文明旅游进行广泛宣传,在旅游业开展“文明旅游、快乐出行”大讨论。通过报道文明旅游先进典型,曝光一批不文明旅游行为,播发文明旅游提醒短信和文明旅游提醒语,在景区点安装遵德守礼、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提示牌,向旅游从业企业和游客发放各类公约、指南、提示等活动宣传文明旅游,营造文明旅游的整体氛围。(责任科室:旅游促进科、旅游规划监督管理科)

(5)开展5.19中国旅游日文明旅游宣传活动。组织旅游企业开展文明旅游教育宣传活动,通过进社区、进景区、进学校、发放文明旅游倡议书、在新闻媒体上做专题报道等引导旅游消费观念,增强旅游企业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责任科室:办公室、旅游促进科)

(6)统筹工作,有序开展“六进”活动。成立文明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文明旅游 “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开展旅游知识普及、文明旅游宣传、文明旅游学生演讲比赛、文明旅游征文比赛等活动,推动“文明旅游,快乐出行”理念走进市民心中。(责任科室:办公室、旅游促进科)

(7)开展评选,创先争优。开展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活动,星级饭店、农家乐评选活动,最佳旅行社和最佳门市部评选活动,“寻找最美导游”“最美游客”活动。在旅游行业掀起文明有礼、创先争优、服务提升的热潮。(责任科室:旅游促进科、旅游监督管理科、旅游安全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导游服务中心)

(8)各旅游企业、旅游景区要对2016年全市文明旅游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本单位文明旅游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成果、工作经验和意见、建议形成文字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市旅游和文物局办公室。大型活动或阶段活动成果、资料、图片、简报等随时报送。(责任科室:办公室、导游服务中心)

(9)规范整理相关资料归档,并随时做好考核工作。把“文明出行·快乐旅程”活动与旅游发展、行业监管和行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并作为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任务,结合各单位实际,相互配合,深入并延续开展文明旅游活动。(责任科室:办公室、导游服务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旅游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发动,积极引导,以深入开展文明旅游大行动为契机,引导旅游企业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提高旅游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将其作为旅游行业助推“文明新郑”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作为优化旅游行风、加强行业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加强对活动的重视,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科室)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邀请市主流媒体和网站参与到活动中来,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推动我市文明旅游行动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旅游企业、导游、领队及其他从业人员的主体作用,在企业经营和工作中,以自身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为己任。要发挥志愿者的强大力量,广泛吸纳青年学生、机关干部、企事业职工、退休人员、社区居民加入文明旅游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宣传、教育和劝导工作。多措并举,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科室)要把“文明旅游·你我同行”活动与旅游发展、行业监管和行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并将其作为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任务,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年度目标之中,推动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科室)要及时对文明旅游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以简报形式于每周五之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情况。同时,要注意对文明旅游行动过程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归纳与提炼,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文明旅游行动持续有效开展。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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