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95/2016-00027
  •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意见,作风建设
  • 2016-03-03
  • 2016-03-04
  • 意见
  • 新人社〔2016〕8号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局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树立人社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新郑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局年度工作任务,以“三严三实”为标尺,以严明党的纪律、严抓制度执行、严格正风肃纪为重点,始终突出问题导向,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努力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形成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的良好氛围,为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部门形象提供坚强保证。

二、具体措施

(一)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建设学习型机关

1.确立学习理念。创建学习型机关是新形势下履行人社职能、服务民生的迫切需要,是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的现实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努力确立“五种理念”,即确立学习就是素质,学习就是效率,学习提升能力,学习创造财富,学习幸福一生的理念。

2.丰富学习内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一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突出业务知识学习,突出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技术、公共服务等知识的学习,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尽快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加强法治观念教育,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准绳,加强法治学习培训,牢固树立法治信念,高度重视法治实践,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3.完善学习机制。坚持周五集体学习制度,主要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学习内容和材料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推行干部讲课制度,各科室业务骨干结合本职工作轮流上台讲课,讲学结合,取长补短。建立学习管理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包括学习计划、学习笔记、考勤记录、心得体会等内容的学习档案,对学习笔记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学习情况定期进行考试测评,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设效能型机关

1.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新郑市机关作风“十不准”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守岗位纪律,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扎堆闲谈,禁止上网娱乐、炒股票、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严肃会议纪律,禁止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禁止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随意接打电话。

2.健全工作制度。严格签到制度,每天由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负责签到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汇总签到结果,签到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并纳入年终考核。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因公因私请假,需填写《请假、休假呈批表》,并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报局办公室登记备案。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空岗、脱岗;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规范机关管理。规范岗位职责。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要求,落实各项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以职定责、按岗设人,进一步明确各工作岗位职责范围、职责权限、工作时限要求、工作质量标准。规范办事程序。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机关运行。制订和完善机关行政、财务管理、公文处理、印章管理、会务安排、车辆使用、机要保密、后勤接待和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保证机关高效有序运转。

(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建设服务型机关

1.强化服务意识。要提升服务理念,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实求真。要端正服务态度,树立服务至上、法律至上的观念,对待群众要热情周到,语气平稳,口气和蔼。要注意工作方式,对工作负责,对群众负责,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2.提升工作效能。大力倡导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勤于实践之风,以强烈的使命意识干事业、抓落实,对照年度工作安排,细化任务分解,积极主动作为。大力倡导雷厉风行、令行禁止、快捷高效之风,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坚决贯彻上级和局党委的工作部署,促进工作效能全面提升。大力倡导团结协作、同心创业、共谋发展之风,以强烈的大局意识,加强科室之间的协作互助。

3.提高服务质量。推行首问责任制,首位接听来电、接待来访、业务办理的,要负责向服务对象问明事由,明确答复或办理,或引导到有关科室答复办理相关事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服务对象的办事请求,承办人应一次性告知全部办理程序、办理依据、办理时限,以及所需资料和注意事项,不得让当事人多次往返。落实限时办结制,对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和要求,凡手续完备且符合规定的,应在最短时间内办结;暂时不能及时办结的,要在主动说明原因,并协调做好后续服务。

(四)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建设廉洁型机关

1.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廉政准则》,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依法行政意识,用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各项法律法规指导工作,防止各类失职、渎职行为。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党员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自觉做到九个严禁: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劵(卡)等年货节礼,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节礼,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之名奢侈浪费,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以汇报工作、拜年慰问等名义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始终保持廉洁清正的良好形象。

2.强化责任保障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要执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深化政务公开,公开办事依据、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和结果,让干部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监督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作。

3.强化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权力运行风险排查,按照职责范围,采取岗位自查、不同岗位互查、领导帮助查找和集体排查等方法,认真梳理每个岗位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行廉政风险精细管理和动态管理。加强重要节点监控,对干部人事管理、职称评审、就业服务、财务管理等权力节点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办理;对重大节假日、职务变动等重要时间节点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监督管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四型机关”建设等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局党委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树好榜样,当好表率。各科室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机关作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真正作为机关工作的“牛鼻子”,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改进监督方式,在狠抓重要节点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的同时,采取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投诉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违法违纪线索。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作风建设监督网络,着力提高监督实效。

(三)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考评机制,考评结果作为年终科室和党员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同时,加强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行为的问责追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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