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6-00426
  • 新郑市司法局
  • 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司法
  • 2016-08-02
  • 2016-08-02
创新履职 服务发展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郑司法局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全面履行各项职能,为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保障民生做出了新的贡献。新郑市连续两届获评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获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先进集体、郑州市政法工作先进集体,荣立郑州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三等功。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提升公民法律素养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任务。新郑司法局紧密结合新郑实际,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在农村和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开通了“法治新郑”微信公众号,利用手机短信、LED宣传屏、法制宣传栏进行普法宣传。以提升市民公共文明法律素养为抓手,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大力推进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普法,在全市掀起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高潮。

二、促进社会和谐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最终目的。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司法局结合新郑市情特点,创新推出“3名调解员+1名村级法律顾问”调解模式,调解员调解一般矛盾,包村法律顾问参与调解涉法矛盾纠纷,调解员“调解”和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提升了调解效果和调成率。同时,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加强与信访、法院、公安、卫生、劳动、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在信访局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在市法院、交巡警大队及各中心法庭、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帮助行政执法单位设立行政调解中心,多元化调解体系初步建立。去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591件,调成15404件,调成率98.8%,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明显提升。

三、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司法行政工作执法为民的使命所在。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经济社会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才能健康快速发展。司法局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和社区悬挂法律服务便民公示牌,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与群众全方位、面对面、零距离交流,做法律知识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维护法律的“公正员”。公证处进一步拓展公证领域,会同房管局,开展经济适用房摇号现场公证,联合拆迁办开展拆迁协议现场公证,依法保证了市政府惠民利民政策的顺利实施。同时,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市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个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在全市280多个行政村、社区公示援助律师的姓名、电话,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法律援助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维护社会稳定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核心任务。开展特殊群体安置帮教,是司法局近年来的工作亮点之一。全新的社区矫正中心已经建成,并且投入运行,全市特殊群体安置帮教体系初步形成。社区矫正中心负责全市1200多名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580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心理疏导和技能培训。通过生活帮扶、心理疏导和社会关爱,使这两类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大大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有效地预防和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回首往昔、成果丰硕,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新的起点、新的征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长朱秋国及强有力班子的带领下,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昂扬的工作状态,续写司法行政工作服务黄帝故里发展稳定的新篇章。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