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08/2016-00067
  •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工作信息
  • 2016-08-05
  • 2016-08-06
新郑市举行城镇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

水是生命之源,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各行各业。自2005年至今,我市的自来水价格一直未变,在全国推行阶梯水价的大环境下,2016年8月5日上午,市发改委举行新郑市城镇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就水价调整方案和阶梯式水价方案进行公开听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代表、消费者代表、企业经营代表、新闻媒体及旁听者共计30余人参加了听证会。

会上,由主持人介绍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宣布听证会纪律及注意事项。代表们认真听取了市城镇用水管理所关于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申请报告和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关于供水成本监审报告。市发改委公布了此次水价调整方案,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要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阶梯水价。新郑市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三级,分别为1:1.5:3。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水价为1.5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81-300立方米,水价为2.33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01立方米以上,水价为4.65元/立方米。户内人口超过3人的居民用户,每户增加1人,年各级阶梯水量基数增加36立方米。调价方案并对困难居民家庭给予水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每户减免3立方米水费。

每位代表围绕听证方案热烈讨论并发表意见,纷纷表示支持实行阶梯式水价方案。代表们从不同利益群体的角度出发,对实行阶梯水价的合理性、科学性、必要性及可行性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代表们认为实行阶梯水价能很好地把握水价调整的幅度,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他们认为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城市供水矛盾,促进供水企业的良性循环发展,同时也能加大水资源的保护力度,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的意识。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会后将认真研究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与看法,充分兼顾各方面利益,将此次听证报告上报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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