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39/2016-00040
  • 新郑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工作信息
  • 2016-09-19
  • 2016-09-19
国家工商总局检查组莅临新郑市工商质监局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9月19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检查组一行莅临我局,对我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进行检查。此次检查,由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公示处副处长马小龙、主任科员李静带队,从安徽省、江苏省、贵州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进行检查。
      河南省工商局副局长陶洪臻、郑州市工商局副局长江洪、企业监管处处长黄琪等领导陪同检查,我局局长宋雪峰、工商质监所所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科、法制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检查组一行首先介绍了此次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流程,检查组指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是工商质监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工商质监部门执法办案的重要程序,对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着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开展梳理和自查自纠,积极推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流程化和规范化,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检查组一行通过听汇报、电脑比对等方式,对我局行政处罚的公示率、及时率和准确率进行了检查。局长宋雪峰首先汇报了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机构和开展情况,随后,检查组分成两组,一组从我局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办结的97起对企业法人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卷中随机抽取50个案卷,现场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网上进行查看,和纸质案卷进行比对,从公示率、及时率和准确率三个方面进行检查。另外一组就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和建议等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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