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27/2016-00082
  • 新郑市林业局
  • 林政科承诺说
  • 2016-11-08
  • 2018-03-06
新郑市林业局资源林政科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和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我科室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如下:
  1、坚持阳光行政。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及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要求、许可结果等;公开各项收费征收依据、标准、范围和对象,真正做到公开透明,阳光行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2、坚持热情服务。全体工作人员讲究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前来办事者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周到服务、耐心解释,不耍态度、不傲慢待人。实行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方便基层和群众。
  3、坚持文明执法。查处林业违法,执法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做到仪表端庄、用语规范、执法文明,无执法证件或使用非法定执法证件的,当事人可拒绝检查。
  4、坚持依法收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收费许可标准收费,坚持有收费依据、有收费标准。收费统一使用规定票据,杜绝乱收费现象。
  5、坚持勤政廉洁。严格遵守政纪法规,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不以工作、职务之便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杜绝“吃拿卡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廉政要求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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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71——8590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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