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507/2016-00069
  • 新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政务
  • 2016-12-01
  • 2016-12-01
新郑市出台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办法

为妥善解决新郑市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河南省、郑州市关于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解决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新郑市副市长缑云峰为组长,小组成员:政府办、监察局、文广新局、财政局、人力资源保障局、社保局、民政局、公安局、信访局以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行政正职。结合新郑市市实际,制定了老放映员资格认定办法、老放映员工龄认证工作政策解答。认定步骤分四个阶段: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1月12日为宣传发动;2017年1月13日至2月8日为资格认证;2017年2月9日至3月1日为结果公示反馈;2017年3月2日至3月31日为汇总上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证审查和把关,彻底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做好稳控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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