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01/2017-00009
  •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 工作信息
  • 2017-01-06
  • 2017-01-06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连续实现馆藏文物34个安全年

  2016年,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牢记使命、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再次实现馆藏文物34个安全年。

  一年来,该局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防患意识教育,馆藏文物安全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一是深入开展文物法宣传。充分利用“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等重要节假日在黄帝故里百家姓广场及社区内开展文物法宣传,增强社会各界的文物保护意识;二是严格制度落实。严格落实文物安全目标责任制度,与博物馆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做到了制度管人,责任到人;三是坚持值班巡查制度。专门配有安保人员,全天候24小时死看硬守,配备必要的物防、技防、消防等安全防范设施,并常年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巡查工作制度,使人防、技防、物防有机结合,文物安全系数大大提高;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该局充分发挥联合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机制的作用,有力打击文物犯罪,还与消防部门保持联系,邀请消防官兵组织全局人员学习《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进行现场消防演练。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使新郑市馆藏文物连续实现第34个安全年。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