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27/2017-00023
  • 新郑市林业局
  • 救助
  • 2017-03-07
  • 2017-03-07
爱心市民救助伤鹰 小举动彰显大爱心

  昨日下午5时许,新郑市林业局办公室接到爱心市民王建民报案。王先生在其家中发现了一只因受伤而不能飞行的鹰。市林业局当即指派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点的马新民同志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救护。经检查,鹰腿部受伤,救助人员对它进行包扎用药并观察等待它具备飞行能力后进行放生。经郑州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的鸟类专家黄主任鉴定,这只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红隼(学名:Falco tinnunculus,英文名:Common Kestrel)别名茶隼、红鹰、黄鹰、红鹞子,小型猛禽,属隼形目隼科隼属。眼睛的下面有一条垂直向下的黑色口角髭纹。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能捕捉地面上活动的啮齿类、小型鸟类及昆虫。红隼是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比利时国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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