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084
  • 新郑市社会保险局
  • 新郑分局,2017年,工作要点
  • 2017-03-06
  • 2017-03-06
  • 通知
  • 郑社保新郑分〔2017〕2号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新郑市社会保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级社会保险工作会议精神,以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为引领,深入实施“社保惠民”工程,为创建国家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示范城市、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7年的主要目标任务是: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基金征缴金额保持稳步增长,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

具体工作思路是:围绕一个主题(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实现两个提升(经办能力、服务水平)、抓好三项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改革)、推进四项建设(责任社保、规范社保、信息社保、廉洁社保建设)。

一、抓党建,夯实根基强保障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以“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提升年”活动为主体,以“三强三提一查”(“强党建、强管理、强创建”,“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工作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开展巡查督导”)为重点,全面加强作风建设、规范业务经办、提升服务效能。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两学一做”为抓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大局需要,一切从大局出发,不折不扣推进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扎扎实实做好社会保险各项工作。

(二)压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细化“一岗双责”要求,逐级压实“两个责任”;层层落实“痕迹化”管理要求,抓好各项制度的监督执行,让“两个责任”落实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党规党纪专题学习教育,让广大党员明规知纪、遵规守纪。坚持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及时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党组织凝聚力。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事项清单、重大决策调研、决策事项全程纪实、决策事项备案等制度,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化、规范化。深化党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个人的份内职责,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质量,为社保事业发展凝聚力量。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干部职工职业素养。按照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和新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题,结合党员活动日,广泛开展党员进社区、道德讲堂、道德模范评选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道德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为推进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提供思想道德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抓改革,完善体系添活力

(一)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强与公安、统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提前谋划,运用信息化技术对参保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摸清底子,找准发力点,实施定向精准扩面;依托地税部门征收资源优势,加大对应保未保、应缴未缴用人单位清欠执法力度,维护职工权益,规范用人单位参保行为,确保实现对法定、适龄人群的全覆盖。

(二)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省市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第二批参保单位人员信息审核录入工作。启用全省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完善业务经办流程;加强部门审核协作,及时掌握参保人员信息变动,提高基础参保信息的准确度;落实参保单位主体缴费责任,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保险费征收规范化。

(三)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按照省市工作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构、人员的整合和政策的宣传执行;按照上级异地就医及时结算工作要求,及时调整业务经办流程,提出信息建设需求,为异地医疗费用及时结算打好基础。

(四)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积极和上级业务部门对接,认真做好调查研究,稳妥确定实施方案,确保试点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三、抓落实,服务发展保民生

(一)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核定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确保各项待遇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做好医疗(生育)保险各类手工报销、结算工作和门诊规定病种申报、鉴定、待遇拨付工作;做好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军队退休干部、1-6级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人群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好国有集体破产困难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保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的实施。

(二)扎实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继续执行省、市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有关政策;按照八类行业风险合理核定各类参保企业工伤保险费率,着力核减企业负担。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失业职工登记和再就业培训,组织用人单位积极申报2017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力争在享受人数、补贴金额上实现更高增长。

(三)及时做好各项社保待遇调整工作。做好2017年年度机关事业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等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工作,使参保居民享受到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

(四)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加强工伤预防宣传,贯彻“工伤预防为先”理念,进一步扩大工伤预防知识培训面和职业病健康体检人数,为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织就“安全网”。

四、抓监管,防范风险保安全

(一)推进社保费地税代征工作平稳运行。继续落实社保、地税联席会议机制和争议解决机制,及时发现、分析、研判、解决问题,确保征收体制改革后社保费的及时征收;积极研究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后,计划外基金征收、录入到账、国库划拨、支出户管理、三方对账等问题,及时核定传递征缴计划,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确保账账相符、记录准确。

(二)建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梳理各项业务,明确运行风险点,建立完善内控机制,实现业务运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推行科室联合会审把好“入口关”,部门数据共享守好“出口关”的社会保险待遇防冒领机制,堵塞基金发放漏洞。

(三)加大对社保基金日常运行的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冒领、重复领取待遇清理追缴和反欺诈工作,加大对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追缴和打击力度。加强对“两定”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规问题,规范两定单位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的有效使用。

五、抓经办,统一标准促规范

坚持对标看齐,认真落实郑州市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要求,组织职工认真学习《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作标准》,切实增强全局职工标准观念、服务意识和履职能力。以全面实施“标准执行年”为契机,结合征管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改革进程,及时修订完善各项业务经办流程,确保改革后各项业务经办水平不降低,参保对象办理业务更方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标准应用、操作管理、经办服务等方面的分析研判、问题处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标准全面落实、应用到位,实现与市局各项业务的统一衔接和有序运行。

六、抓创新,提升服务树形象

继续实施“互联网+社保”建设规划,建成微信客户端,推进手机APP、移动服务终端项目建设,实现社保查询自助化,启动实施网上申报业务,逐步建成多种形式相结合、适合不同人群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的有机衔接和业务办理由大厅向互联网、向自助服务的逐步转移。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项目,推行社保卡代发社会保险待遇,试点开展社保卡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服务,提高社会保障卡利用率。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