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388697X/2017-00037
  •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综合,工作信息
  • 2017-04-17
  • 2017-04-17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华南城就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进行督导

导读:4月7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处处长王德贤一行来到新郑市龙湖镇华南城,就食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出了该市场当前存在的若干问题,并给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4月14日上午,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路巧红来到新郑市龙湖镇华南城,就郑州市局流通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行政指导,以帮助该公司做好市场监管工作,履行市场开办方相关义务。龙湖镇食药监所所长罗奎、局流通科工作人员参加指导。
指导组对郑州市局流通处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就食品安全法关于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义务有关条款进行宣读。督导组指出,市场开办方应做到: 

一是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市场开办方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落实市场开办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

二是要建立入市审核机制与管理办法。对入场商户建立诚信档案,审查入场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定期对商户的经营条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及时向所在地食药监管部门报告。

三是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和谐经营环境。普及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利用“食证通”线上教育培训系统加强对入场商户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推行批发商户“一票通”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有效预防和有序处理突发事件。

最后,市场开办方负责人向路局长递交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同时表示会积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好市场开办方的主体责任,加强管理,努力打造安全和谐的食品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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