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388697X/2017-00041
  •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 2017-04-24
  • 2017-04-24
提前介入指导 主动服务市场

4月21日上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来到龙湖镇文昌路附近的阿里农贸市场,主动对接该市场负责人,了解市场招商规划情况,对入驻商户布局设计、办证及后期管理提出建议。

树立食品安全理念。农贸市场主办方要树立食品安全意识,要向广大食品经营业主和消费者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定期对市场内商户进行食品质量安全宣导,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广大食品经营业主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健全相关制度体系。要落实食品安全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安全入口关,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切实维护食品经营市场秩序,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在市场醒目位置及时公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投诉举报电话等。

落实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农贸市场“谁举办、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服务质量;建立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责任。

完善市场规划。市场建设要按照农产品交易、预包装食品销售、畜禽销售屠宰等合理规划,特别是畜禽销售和屠宰要分区规划、封闭屠宰,建设合理的通风排水设施,确保市场环境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