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市各预算单位的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我局开展现有银行账户自查自纠活动。
7月18日,按照市纠风办要求,我局准确填报《新郑市预算单位现有银行账户自查自纠报告表》和《新郑市预算单位撤销银行账号上缴资金情况表》,并按照市纠风办的上报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