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27/2017-00075
  • 新郑市林业局
  • 保护动物
  • 2017-08-16
  • 2017-08-16
齐心救助"三有"保护动物

  8月15日晚9时许,新郑市林业局值班同志侯伟峰接到我市薛店镇派出所辅警候浩楠报案。候浩楠在高铁桥下巡查时,发现有一只伤鸟趴在地上,很是可怜无助,就拨打了林业局的救助电话。接到电话后,侯伟峰先让该镇派出所人员把鸟带回派出所,供给饮水,又与林业局林政科和我市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点取得联系,安排救助点尽快带回救助点治疗。

  目前,伤鸟在救助点邓根长同志的精心治疗下已脱离危险,调理几日后放生。

  经郑州市人民公园野生鸟类专家董主任鉴定,该鸟是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鸊鷉[pì tī]。

  据董主任介绍,鸊鷉,水鸟,能飞却不善飞,它与潜鸟亲缘关系密切,十分擅长潜水,雌雄一起筑巢,巢漂浮在水面上,随波逐流,以小鱼小虾及软体动物和蛙类为食。

  鸊鷉的求偶行动很特殊且很滑稽,双方从表演到凝视,然后一起扎入水中再浮出水面,面面相觑,摇头晃脑,并各自向对方送上一小撮水草为礼物。亚洲的一些湖沼或泽地分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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