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95/2017-00040
  •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2017-08-29
  • 2017-08-29
事故无情 调解有爱

2015年10月,曹某在工作中被机器压伤,2017年3月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陆级伤残。后来,曹某又住院进行治疗并产生了5万多元的医疗费,但该治疗是否属于工伤的后续治疗,曹某和用人单位产生了分歧,多次协商无果。万般无奈,曹某来到仲裁科起诉用人单位,希望通过诉讼渠道维护权益。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曹某提供的后续治疗证据不仅少且证明效力薄弱,并且唯一的证人也不愿意出庭作证,维权之路充满崎岖。

面对家属无奈失望的目光,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情况后及时开辟绿色通道,不辞辛苦地多次对曹某和用人单位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工作人员从法律、人情、诉讼成本、后续影响等多方面向双方剖析案情、分析利弊。通过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不懈调解,曹某与用人单位终于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曹某工伤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共计40万元,并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履行了相关手续,至此该案件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在该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仲裁工作者既体现了法律之上的原则,又倾注了人情关怀,使得情与法在现实中得以完美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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