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也应该是这样,不断强化党员意识,铭记党员的义务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奉献与担当成为一种习惯。
有“傻子”之称的副科长田超敏就是这样的党员干部,她坚持每天提前2小时上班,这一坚持就是5年时间。
今年7月份,我局的中层干部都到辛店镇贾嘴村扶贫。她每天都在帮扶对象家中帮着扶贫对象解决困难,中午从来没有回家过,一呆就是十五个小时。有一次郑州市来考核验收扶贫脱贫工作,领导给他们开会,会议开到半夜凌晨2点多。他的丈夫给我们科室的所有人都打了电话,问:“小田呢?你们知道她在哪里吗?怎么这么晚还没回来?我给她打电话,没人接,发短信也不回的。孩子一个人在家,都趴在沙发上睡着了?你们看到她让她给我回个电话”。我们科室的其他人看到她就说:“小田,你赶快给你老公回个电话吧!他找你找疯了”。她却说:“没事,不管他,我们先把活干完,帮扶对象的问题解决了,让他们脱贫了,我们就能早点回家了”。每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她总是这样回答。
我记得她给我们上过一堂课,她告诉我们毛泽东同志说,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如何去克服这个“难”,最好的方法是养成党性的自觉,形成奉献与担当的习惯。这种自觉与习惯一旦形成,党员就能在艰苦面前“甘之若饴”,在得失面前“安之若素”,在名利面前“淡之若水”。从另一个层面来说,让奉献与担当成为一种习惯,也是党员干部自我加压和自我提升的有效途径。明代大儒王阳明曾说:“人须在事上磨,方立得住;方能静亦定,动亦定。”“在事上磨”,就是在工作实践中运用和检验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有针对性地查找并弥补自身的短处和不足。党员干部就要做勇于担当的榜样,虽然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可能有压力、有反复,但是一旦解决了矛盾和困难,自己也就破茧化蝶,得到了全新的收获和提升,也能在群众中留下好口碑。
我自己也有深切的体会。如果说我在工作上取得了进步,能力上得到了提升,除了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也在于自己牢记奉献和担当。个人多一点奉献,多一点牺牲,换来工作的顺利完成,自然十分值得。“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是党员干部就该在各方面当表率,越是别人不愿干或干不好的事,自己主动去干并且干好了,就越体现党员干部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