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市发改委和市房管中心向新郑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传达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价检【2017】14号),希望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整改,保证一房一价,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