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799186X/2018-00005
  • 新郑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
  • 综合,政务,月通报
  • 2018-02-22
  • 2018-02-23
新郑市政务服务工作月通报2018年第一期

根据《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审批日清周结月通报季公示机制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和郑州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监测,现将2018年1月份各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一月份市直职能部门政务服务工作整体运行情况

(一)绩效考核排名情况及分析。按照《郑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月通报》、《新郑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工作情况,对各部门“五单一网”工作、日常工作纪律、办事效率、单位重视程度等4大方面26项进行了月工作考核。考核绩效结果显示最高分128.037分,最低分98.304分,平均分102.962分,最高分与最低分相差29.733分,全市32个部门得分高于基准分100分。综合排名前三名的部门分别是:国税局、地税局、人社局;综合排名后三名的部门分别是:旅游文物局、安监局、畜牧局(详见附件)。

(二)“放管服”改革阶段工作情况。一是“五单一网”工作运行情况。根据省、郑州市统一部署安排,2017年5月份以来,组织全市各部门开展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工作,全市66个职能部门7669项行政权力事项、263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汇总,逐项编制实施清单,为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导入省政务服务网奠定基础。1月份以来,按照省政务服务网权利事项入网运行时间节点要求,编办、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等牵头部门对乡镇一级网上办理事项实施清单进行系统自检,对自检存在的问题在省事项管理系统中进行了逐一修改,确保乡镇一级权利事项符合入省政务服务网要求。二是各乡镇办、管委会四级联动工作推进情况。四级联动审批系统录入数据情况。本月共有7个乡镇办使用四级联动审批系统业务办理事项,其中孟庄镇302件、梨河镇270件、辛店镇208件、新华办145件、新建办7件、郭店镇5件、新村镇4件,其余乡镇、街道办未将办理业务录入四级联动审批系统。业务量月报情况。本月共有新村镇、龙湖镇、辛店镇、孟庄镇、郭店镇、梨河镇、新华办、新建办、和庄镇9个乡镇办按时上报业务量情况,其余乡镇、街道办未能上报业务量办结情况。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本月围绕上级年度考核安排,各乡镇办、管委会认真总结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谋划下步工作。其中,观音寺镇、具茨山管委会未按要求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三)审批业务办理情况及分析。各职能部门共受理业务118214件,办结118214件。其中即时办结103534件,全部为当场办结,便民高效,即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14680件。

本月四级联动审批系统录入数据55384件,稳居郑州地区首位,情况较好的单位有:国税局25777件、地税局19706件、社保局2003件、房管中心1300件、公安局1144件、住房公积金1088件、不动产1036件、人社局830件、卫计委816件、民政局597件。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实情况。消防大队在中心的督促下将人员及事项已进驻到位,但仍有不动产登记中心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不到位,审批权限未按规定向审批科集中;规划中心存在审批科之外人员参与审批事项活动。

(二)“一口受理”政务服务工作运行情况。大部分单位能按要求、按流程认真执行“一口受理”政务服务模式,各单位咨询辅导人员到岗情况和咨询辅导质量有较大提高,为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满意的服务,体现了对咨询辅导工作的重视。但仍有工商质监局、住建局咨询辅导人员在值班期间不能按时到岗,环保局、农委视频通话系统无人接听,使群众长时间等候。

(三)规范业务办理及规范服务情况。大部分单位能遵守中心制定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工作制度,但仍发现有个别单位审批卷宗装订不规范、无受理通知书等现象。

不动产登记中心仍存在标准化清单要素不完善、信息化平台及龙湖分中心至今未建立等情况。

(四)日清周结机制落实情况。大部分单位都能较好的执行“日清周结”机制,但仍有个别单位出现不规范现象,工商质监局、人防办、旅游文物局漏报四级联动信息,住建局、旅游文物局日清周结报表无备注,林业局早报日清周结。

(五)便民利企综合服务情况。自全面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午间不间断服务四大服务机制以来,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主动作为,为群众提供服务方式更加多元化、提供服务态度更加贴心化、提供服务质量更加标准化。本月,发改委、国税局、规划中心、环保局、住房公积金、社保局、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商质监局、地税局、文广新局、房管中心、食药监局、烟草局、水务局、交运局、林业局、民政局、执法局、文物局、残联、畜牧局等25个部门,积极为群众提供延时、上门、预约等服务212次。

(六)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创新情况。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新郑市工商质监局出台《注册登记窗口管理规范》,除了对窗口人员行为、行政效能、大厅软硬件提出硬性标准以外,还实施“容缺受理”。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申办事项,实行先予受理和审查,允许“先上车后补票”,避免群众反复办、来回跑,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8年1月,新郑市交运局对新郑市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创新优化,实施办理IC卡式电子营运证。该IC卡不仅记录车辆信息、照片、车牌号码、是否缴费、年审等信息,同时还具有ETC功能,给车主带来极大方便,也为全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七)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次办妥”为目标,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中心工作要求,进驻大厅的38个单位全面开展梳理统计工作,共梳理出“一次办妥”事项190项。

(八)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个人绩效考核进入前50名的单位有20个。其中:国税局10人;民政局6人;卫计委6人;地税局4人;规划中心4人;住房公积金3人;工商质监局3人;国土局2人;发改委1人;残联1人;房管中心1人;公安局1人;行政执法局1人;交运局1人;人社局1人;农委1人;食药监局1人;盐业局1人;人防办1人;住建局1人。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调整权利事项清单。根据省政务服务网建设要求,各地权利事项要按照时间节点全部配置到省网中。目前,我市各有关市直部门填报的依申请行政权利事项,在省自检系统中仍检测出较多问题。下步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省系统自检反馈问题,对依申请行政权利事项实施清单进行整改,确保我市的权利事项符合省政务服务网入库要求。

二是做好督查工作,提供优质服务。通过多种督查形式不断提升中心窗口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形象。

三是规范外勤情况报送。进一步规范各进驻单位外出现场办公图片报送情况,完善外勤工作人员考勤监督。

四是加大卷宗检查力度。按照全市相关工作部署,将配合优化局、督考办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审批事项卷宗检查力度,使卷宗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五是严格“一口受理”各项制度。针对“一口受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将对各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一口”受理模式运行、咨询辅导工作人员到岗情况加大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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