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办事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十不准”)
1、不准在工作时间(包括值班期间)迟到、早退、旷工,因公外出报办公室备案,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
2、不准在电脑上安装游戏、炒股等非办公软件,严禁在电脑上看电影、购物、网聊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不准在工作时间到茶社、歌舞厅、足疗馆、洗浴中心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4、不准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5、不准在上班时间离岗、串岗、扎堆聊天,不准在工作时间带小孩。
6、不准在值班期间脱岗,不准转移、关闭通讯工具。
7、不准对办事群众态度冷漠、推诿扯皮、言语粗暴。
8、不准借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9、不准在下班以后出现电脑、空调、电灯等电器长开现象。
10、不准仪表不整、穿着奇装异服,言行举止要文明得体。
二、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考勤签到
1、工作人员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制度(方式为影像输入)。无故未签到、签退者视为缺勤(旷工)。
2、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签到者,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及本人公出前,在公出证明单上签字报局办公室备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为缺勤(旷工)。
3、各二级机构考勤自行安排,考勤情况每月向中心办公室报送一次。
(二)会议、活动签到
工作人员要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及活动,会前、活动开始前签到。无故未签到者视为缺勤(旷工)。
(三)请销假手续办理
因事因病不能正常上班或参加会议、活动,必须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主管领导审批,报中心办公室备案。科室负责人请假,由一把手审批;其他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审批,超过三天的由一把手审批。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前请假的,也可事后补假,但需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
三、值班制度
1、值班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
2、值班时间夏时白天为12:00至15:00,晚上为18:30至次日早8:30,冬时白天为12:00至14:00,晚上为17:30至次日早8:3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白天值班时间夏时为8:30至18:30,冬时为8:30至17:30。
3、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时间和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得缺岗、脱岗。
4、值班人员按照值班时间安排提前15分到岗,在考勤机上签到,并与换班人员做好交接手续,离岗前负责填好值班记录。如值班人员未按时到岗接班的,办公室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应与接班人员联系,到岗交接后,方可离岗。无故不接电话或手机关机,又不到岗的,视为缺勤。
5、认真做好值班期间的情况记录和电话记录,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禁止值班期间长时间无故占用办公电话;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值班人员可研究处理简单事务,如有异常或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持办公室、值班室整洁卫生,强化责任意识,并重点做好门窗、电器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巡视、巡查。
7、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须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并找好替班人员,经带班领导批准后,由替班人员代为履行值班职责。
8、各二级机构要参照上述要求,认真安排好各自的值班工作。
四、卫生制度
1、各科室卫生由各科室负责,会议室、走廊、卫生间卫生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做到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
2、各科室要保持室内整洁有序,注意办公桌上和资料柜内的资料清理并摆放整齐。
3、工作人员应搞好个人卫生,穿着规范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不准在办公室吃零食、抽烟。
5、各二级机构卫生参照上述标准自行安排。
五、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用车,减少车辆损耗,做好公务用车的保障工作,确保车辆使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办法。
(一)车辆管理
中心车辆实行集中使用、统一调配的原则。
1、中心车辆的日常调度、使用、维修、保养以及司机的管理,由中心办公室负责。
2、中心车辆实行车辆燃油定额制。车辆用油由人事财务科统一管理。
3、司机下班后车辆要有序停放在机关,非公差严禁在外边过夜停车,办公室随时对夜间停车情况进行抽查。
(二)派车程序
车辆和司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遵循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的原则。各用车单位(个人)要树立全局观念,积极配合。
1、凡公务使用车辆,需提前与办公室联系。
2、车辆派遣需填写公车派遣单,注明用车单位(个人)、用车事由和用车时间,司机见派遣单方可出车。
3、严禁公车私用,无派遣单司机严禁出车,因私动用车辆所造成的一切纠纷和责任由用车单位(个人)和出车司机共同承担,办公室要进行通报。
(三)司机管理
1、遵守机关的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不串岗、不擅离职守。坚持请销假制度,并填写假条,逐级审批,一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两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一把手批准,临时外出应与办公室主任请假。
2、每天应做出车前准备工作,检查车辆重要部位的安全情况,做好车辆保洁工作,听从办公室的安排,做到车等人,不准让人等车。
3、上班时间司机无出车任务的,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出车或学习有关材料和业务知识,不准随便串岗。
4、司机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对办公室和管理人员的电话,应及时复机。无出车任务时不接电话或不在岗的,发现一次按旷工处理。
5、司机在接到派遣通知时,不得推诿扯皮,对拒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的,调离司机岗位。
6、办公室对司机的任用实行动态管理,对不遵守纪律,不服从管理,工作不负责任的司机,调离司机岗位。
(四)车辆维修管理
车辆维修遵循“零部件损坏能修复使用的不更换,修理保养能自己动手的不进厂”的原则。
1、车辆实行统一定点维修。车辆必须到车辆制定检修厂进行检修。司机不经批准私自修车的,单位不承担修车费用。
2、车辆维修程序
由司机提出修车申请,办公室填报维修项目清单,由司机送到指定维修站进行维修。
如发现所报维修项目不齐,需要增项的,司机需向办公室主任申请,并在维修清单的增项上填写项目名称,司机签名。如果在不申请、不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增项,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车辆遇到突发状况,在途中需要维修,需先电话报告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检查维修,并及时向办公室补填维修单。如果在不申请、不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检修,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中心车辆负责人切实把好关、负好责,严禁出现同一台车短期内频繁维修、更换配件的情况。做到小故障不积存,增加车辆使用寿命,安全行车。
(五)车辆日常费用管理
1、车辆费用(过桥费、过路费、停车费)经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审核后予以报销,停车费单据上应有用车人签字。与车辆有关的其它费用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字或依据规定由领导签字后报销。不经签字认可的费用不予报销。
2、单位不设置洗车和保洁费用。车辆应保持干净整洁,日常保洁工作一律由司机负责,办公室可定期发放车蜡、拖把、水桶、抹布等保洁工具。
(六)安全行车规定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司机在正常工作日以及公派时间内禁止饮酒,行车时不违章停车、不违章超车、不随意调头、不闯红灯、不开英雄车,安全驾驶。
2、严格实行“车辆安全三检测”,即出车前、行车中、入库前,对车辆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车辆在出车前的检查、保养,做到小故障不过夜、大故障不过天,不开带病车、不开安全设施不全的车,保护良好车况。
3、司机发现所驾驶车辆有故障时要迅速主动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按规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
4、司机出车在外停放车辆时,一定要注意选取安全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及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私自在外停车造成车辆丢失的,司机负责赔偿。因公差需在外停车的,要将车辆锁好,防止车辆被盗。
5、司机因违章造成的罚款,一律自己承担费用。
6、司机酒后驾驶,限期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六、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文件登记。中心机关收文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签收、登记和传递。各科室(二级机构)收到或由本中心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带回的涉及本中心相关工作的文件资料,均应送中心办公室登记和存档。
2、文件传阅。文件、资料经主要领导签批后,办公室负责分送各领导和各科室(二级机构)传阅,在传阅期间要做好保管和保密工作,阅办后及时收回办公室,不得自行截留。
3、文件印制。以本中心名义对外或对内行文,由有关科室(二级机构)拟稿,经中心办公室审核、编号后,送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发后付印。文件一般要标注主题词。
4、立卷归档。
(1)上级下发的文件由中心办公室统一立卷归档。
(2)本中心产生的文件、资料,打印后将底稿连同正式文件三份由中心办公室存档。
(3)参加上级会议的有关文件、材料,与会者应及时交办公室处理并归档。
(4) 所有文档由中心办公室定期向市档案局移交。
七、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1、中心行政印章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管理使用。
2、使用印章必须经一把手、分管领导同意(以领导书面签批为依据)
3、凡使用印章,须进行登记,印章必须在办公室内使用。
八、考核办法
1、违反工作制度“十不准”,依照《郑州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明察暗访工作的问责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分管领导以及当事人进行问责;对上级有关部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对相关领导以及当事人从严予以处理。
2、凡月出满勤,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者,可享受当月足额工资。迟到或早退每次扣除20元,无故缺勤(旷工)者,每次扣除50元,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根据 《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凡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天,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出勤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满勤者在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国家法定的探亲、婚、丧、产假、年休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出勤情况中心办公室统计后移交人事财务科,由人事财务科收缴罚款,统一管理。
3、卫生制度执行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未及时落实、打扫不到位或不符合要求,除由责任科室打扫外,对责任科室做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案,作为科室年度评先的依据。
4、中心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二级机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每周将督查情况编发简报,每月初对上月的情况进行汇总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