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95/2016-00054
  •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机关,事务,机关事务
  • 2016-08-09
  • 2016-08-10
  • 决定
  • 新人社(2016)52号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郑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新政办﹝2016﹞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6年度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习方式

领导干部学法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法治专题讲座与班子会议前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法制专题讲座2次,班子会议前学法不少于4次。  

二、班子会议学法内容安排

   (一)2016年第一次学法

     学习内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学习时间:8月

学习地点:局三楼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二)2016年第二次学法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学习时间:9月

    学习地点:局三楼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三)2016年第三次学法

学习内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学习时间:10月

学习地点:局三楼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四)2016年第四次学法

学习内容:《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学习时间:11月

学习地点:局二楼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组织实施:班子会议学法活动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人员范围:局党委中心组。

    三、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安排

   (一)2016年第一次学法讲座

学习内容:行政执法法律法规

学习时间:8月

学习地点:局五楼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二)2016年第二次学法讲座

学习内容:劳动法律法规

学习时间:11月

学习地点:局五楼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组织实施:专题讲座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授课老师由局办公室聘请。

人员范围:局党委中心组、局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把领导干部学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带头参加学习,落实依法行政,确保实效。

(二)认真组织。要认真做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前通知,按计划落实好学法的时间、地点、人员。对领导干部的法制讲座,搞好签到考勤,落实到课率。局办公室要落实好授课人员和学习内容,确保学习效果。

(三)严格考核。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情况上报、登记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推进。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