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19/2018-00072
  • 新郑市农委
  • 工作信息
  • 2018-06-15
  • 2018-06-15
新郑市召开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培训会

  2018年6月14日,新郑市在市农委召开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培训会,安排部署、培训申报2018年郑州市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农村公共服务维护试点项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管委会的农办主任以及28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16个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重点村及相关贫困村的支部书记和乡镇包村干部、技术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人员参加培训会。

  会上,新郑市农委农经科科长李龙彬同志传达了《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州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农小组〔2018〕1号)和《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维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农小组〔2018〕2号)等文件精神,详细解读了项目申报的基本原则、条件要求、主要内容、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等,认真讲解了项目申报的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文本的编写内容、政策把握、立项条件程序、申报时间要求等相关工作知识。

  同时,新郑市农委农经科科长李龙彬同志讲解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针政策、目的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方法步骤、时间节点等。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是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集体产权制度的必经之路,是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权益、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是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部分未承包出去的资源性资产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通过清产核资、股权界定、股权量化等程序,将本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人到户,成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颁发股权证书,作为收益分红的凭据。新成立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作为市场主体,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参与市场竞争,可投资、入股、参股、联营,提高资产经营效益,实现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

  通过此次培训会,参会人员对各级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等有了更深入的学习领会,学会了如何通过“四议两公开”的办法立项、编写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等知识、方法,达到了培训会的预期效果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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