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81792065/2018-00165
  • 新郑市商务局
  • 会议,重要会议
  • 2018-07-09
  • 2018-07-09
新郑市商务局贯彻学习《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为贯彻落实市文明办印发《新郑市贯彻落实<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方案》(新文明办〔2018〕6号)精神,2018年7月5日上午,我局组织学习《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对各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副局长徐冀乐主持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新郑市贯彻落实<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及《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管领导王瑞玲做了安排部署。

  会上,徐冀乐提出,一是全局干部要提起精气神,从自身做起,深入学习《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文明行为内化于心,融入到对外开放工作中去,让客商在我市感受到良好的文明氛围,从而以文明促合作。二是全局干部落实好《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在生活上做好身边人的宣传工作,在工作中根据自身职责,做好企业、加油站、商场超市等的宣传工作,为新郑文明建设出力。三是全局干部要持之以恒的抓好此项工作,积极配合市文明办相关安排,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内按期组织召开学习例会,对外宣传情况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市文明办,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汇报,工作留痕留印,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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