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5292972/2018-00162
  •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工作信息
  • 2018-08-06
  • 2018-08-06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

为进一步推动《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加大市民文明行为的宣传力度,8月3日上午,市城管局召开《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组织执法大队业务骨干参加。

会上,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发民对《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领学,从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道德、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等方面对文明行为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讲解。要求广大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在工作、生活中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使用文明语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同时注重从维护公共秩序、保护环境、文明生活、文明出行等方面,规范各种不文明行为。

同时王发民要求大家不断加强《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文明执法,充分认识该条例的精神实质和规范要求。倡导大家在工作、生活中不断规范自身行为,不断提升自身文明素养,要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为我市争创文明城市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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