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27/2018-00092
  • 新郑市林业局
  • 工作信息
  • 2018-08-13
  • 2018-08-13
新郑市林业局强化执纪问责 确保监管到位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有效预防工作人员在服务企业、群众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发生,近日,新郑市林业局向全局各单位(场、所、站、队)及市森林公安局下发了《关于推进依法行政权责统一进一步明确行政权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企业发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对林业执法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服务企业、群众和森林资源保护过程中出现的监管主体、主体责任、监管失位问责事项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对于出现的“苍蝇腐败”和作风顽疾将严厉查处。

林业局党组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督促林业执法单位和工作人员为老百姓提供公正、透明、高效、廉洁的阳光服务,着力解决关系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企业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把改进作风成效落实到工作一线,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受益,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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