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27/2018-00102
  • 新郑市林业局
  • 工作信息
  • 2018-09-10
  • 2018-09-10
新郑市林业局救助两种国家保护动物

      近日,林业局值班人员连续接到110转来报警电话,龙湖镇一保安和一市民分别在小区池塘和湖边发现收留一只鳄鱼龟(外来物种)和一只金丝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接到通知后,林政科负责野保工作的科朱科长迅速通知临时救助点和当地派出所同志联合救助。鉴于动物非本地物种且来源尚不清,目前救助点正消毒隔离观察。经向新郑市林业局郑彩霞局长和局主抓领导陈小伟同志请示,拟将二动物移交郑州动物园或省救助中心驯养。

      据悉这位爱心市民感觉猴子可爱,抱在怀里尚没事,当用绳子栓它报警时,手被猴子抓伤。新郑市林业局再次提醒广大市民:野生动物非家畜家禽,非专业人士切勿零距离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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