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19/2018-00144
  • 新郑市农委
  • 工作信息
  • 2018-11-09
  • 2018-11-09
新郑市高度重视 强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及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根据上级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及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新郑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及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如期保质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及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在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中,新郑市做到六个高度重视:一是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按照“全面开展、分类实施、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如期完成”的原则,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市、乡镇、村三级清产核资、产权改革工作推进组织领导体系,市级成立以市委书记为政委、市长为指挥长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产权制度改革指挥部及办公室,明确专人,保障经费,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组织协调,确保清产核资效果。二是高度重视政策引领。先后印发了《中共新郑市委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发〔2017〕18号)、《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2018〕26号)、《关于认真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新郑农权改办〔2018〕8号)等一系列文件,通过完善政策,强化政策支撑,促进清产核资和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有序开展。三是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为激发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成为改革的主体、改革的受益者,新郑市先后召开各类动员会、推进会、培训会等会议138场次,培训乡村干部、党员及群众代表等人员达7960人次,发放《致全市广大农民朋友一封公开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告知书》等宣传培训资料10多万份(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版面等1280多幅(条)块,出动宣传车、乡村大喇叭以及开通微信、微博、网络在线等形式,通过开展宣传动员培训,使广大干部群众熟悉了解清产核资、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步骤等方针政策及知识,营造出良好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产权制度改革氛围。四是高度重视推进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了工作协调推进、检查考核、信息统计上报、进度排名、周例会、督查考核等制度。建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例会制度,每周召开由技术单位负责人、乡镇农办主任以及市直单位等人员参加的周例会,每旬召开由乡镇副职参加的调度会,及时通报情况、梳理问题、研究对策;实施了“每周必督导、督导必排名、排名必惩罚、惩罚必问责”的督导制度,不间断开展严格督查巡查,对乡镇、标段技术服务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日督查、日排名、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五是高度重视依规开展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和规程、办法、技术方案等规定,逐项落实,认真清理农村集体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确认资产所有权,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的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等工作,为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乡村振兴奠定基础。六是高度重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一村一策、一事一议,设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群众来访接待室和热线电话,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产权制度改革中发现的集体资产权属纠纷、成员身份认定等问题矛盾,及时进行排查化解,切实做好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和纠正,使清产核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现零误差,有效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了清产核资、产权制度改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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