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5292972/2018-00213
  •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综合,工作信息
  • 2018-11-08
  • 2018-11-08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召开全市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加压促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郑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控攻坚行动方案》(郑控尘办〔2018〕85号),切实提高我市建筑垃圾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11月7日,市城管局组织全市七家渣土公司和一家建筑垃圾消纳场及二家弃土消纳场法人和主要负责人及渣土车司机共140余人,召开全市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加压促进会,分别对新郑市建筑垃圾清运行业“大宣传、大培训、大整治、大督查、严追责”工作、市渣土运输从业人员“四大一严”工作以及市渣土清运公司“四大一严”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会上,市城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高栓柱宣读郑州市《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清运行业安全规范作业大宣传、大培训、大整治、大督查、严追责活动的通知》。市控尘办负责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刘云涛现场解读《郑州市建筑垃圾规范化作业标准》和《文明出行提示卡》,对全市秋冬季“四大一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并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强调各项工作的节点和重点,指出了难点和完成时限。

市城管局行政审批科负责人耿海峰宣读《建筑垃圾市场准入》和《建筑垃圾清运企业信用评价计分办法》,并就全市渣土车审批工作强调三点:一是建筑垃圾的运输和处置严格落实“两合同两协议一方案”,即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合同、扬尘污染治理协议、环境保护协议、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作业方案。方案应包含建筑垃圾的产生情况(产生量、垃圾类型、消纳方式、处置要求等)、建筑垃圾的消纳场所、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和运输计划等。二是建筑垃圾清运严格执行“三项准入”(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清运车辆、驾驶员准入)制度、落实“三不出场”(建筑垃圾运输车车身及轮胎不冲洗干净不得出场;手续不齐全、卫星定位等监控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不得出场;车辆没有100%封闭不得出场)规定及对违规违法行为实施“三方惩处”(施工企业、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员违反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规定的,公安、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分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上述三方进行惩处)。三是建筑垃圾应当委托经核准的运输企业运输,委托合同中应明确运输扬尘防治责任。

最后,市城管局公安警务室负责人陈英奎结合全市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进行现场案例教学,并要求全市渣土公司法人和司机现场签订《新郑市建筑垃圾从业人员安全规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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