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9-00010
  • 新郑市司法局
  • 工作,社区矫正
  • 2019-03-08
  • 2019-03-08
社区矫正助力法院“执行难”

“谢谢龙湖司法所,多亏你们精细做实矫正工作,被执行人刘某已经到法院履行了法院判决,案件当事人已经拿到40000多元的装修辛苦钱。”昨日,新郑市司法局龙湖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了新郑市人民法院打过来的电话。

2018年8月,家住新郑市龙湖镇的刘某打算装修自己的房子,找了两名装修工人开始装修,双方约定随着装修的进度支付材料费用及工钱。等装修完成结账时,双方对已经支付的款项发生争议,刘某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装修工人无奈将刘某诉至新郑市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刘某某支付剩余款项。刘某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新郑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及其家属拒收法律文书,其本人也避而不见,案件的执行进入僵局。法院通过查询,了解到刘某系新郑市龙湖镇社区矫正人员,该院张法官联系到龙湖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约谈刘某。

在龙湖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做刘某的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可将其列为“老赖”,也可依法拍卖其动产、不动产,严重的判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届时社区矫正缓刑也将撤销,后果非常严重。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刘某某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最后表示尽快将40000多元钱凑齐给付装修工人。

这是新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新郑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着力加强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帮困扶助,使其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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