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19/2019-00043
  • 新郑市农委
  • 工作信息
  • 2019-04-26
  • 2019-04-26
新郑市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推进会

  2019年4月25日,新郑市在市农委四楼会议室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推进会, 全面安排部署农村集体成员确认工作。

  为稳步推进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切实做好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确认工作,新郑市在市农委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管委会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和技术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参加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推进会,对农村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新郑市农委党组委员、副主任王霞同志参加会议并在会议上讲话。会议由市农委农经科科长主持。

  会上,市农委有关人员宣读了《新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录入工作的通知》(新郑农权改办〔2019〕8号)、《新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新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确认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郑农权改办〔2019〕9号)。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管委会和技术服务单位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工作中,要坚持依据法律、尊重历史、立足现实、发扬民主、公平公正、维护稳定的原则,结合农户土地承包、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等情况,“宽接收、广覆盖”确认成员身份。在具体方法上,坚持群众充分参与,自治讨论决定;在具体时点上,由村组成员讨论决定,政府不作硬性要求、只作业务指导;在操作程序上,探索民主制订成员确认方案、细化确认条件、推选人口调查小组、以家庭为单位清查核实、四榜公示定案、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确认、实名制登记建档、报乡镇街道办事处备案建库的工作流程,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确认工作顺利开展。

  会上,市农委党组委员、副主任王霞同志强调指出,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工作中,一要坚持原则、依规工作。要坚持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历史、程序合规、属地管理乡村负责、维护稳定等原则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二要把握好程序,有序推进。要成立成员身份界定确认工作组织,制订村级成员身份界定确认工作实施方案、成员资格认定办法,认真开展人口清查,入户摸底调查,做好登记造册,开展成员身份界定认定的公示工作,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确认结果,乡镇组织审核成员确认结果,开展成员身份界定结果签字确认,实名制登记建档和报送备案等工作。三是强化措施保障,确保效果。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确认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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