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5292972/2019-00048
  •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综合,工作信息
  • 2019-06-17
  • 2019-06-17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积极落实“容缺办理”服务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新郑市城市管理局积极落实“容缺办理”服务,在容缺上补齐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办事群众获得感。 

积极探索,制度先行。办事群众、办事企业在城市管理局窗口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在主要的申报材料齐全、有效前提下,部分辅助材料缺少或出现错误,行政审批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和时限,办事群众、企业须出具相应的情况说明,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全所需材料,行政审批窗口即可先行受理,为其发放相关证照,待相关材料补交齐全,替换情况说明即可。

政策落实,稳步推进。积极贯彻落实省市下发的关于“容缺办理”的相关文件内容及要求,狠抓落实,及时跟进,着力破解审批环节多、耗时长、互为前置等问题。

强化管控,完善机制。一方面建立“容缺办理”服务登记制度,及时记录容缺业务办理及后续审批情况;另一方面建立“容缺诚信”制度,对未能遵守承诺的办事企业,暂停受理业务,并不再提供“容缺办理”服务,不断完善配套制度,规范容缺办理程序。

自该项服务推行以来,共为办事企业受理“容缺”审批事项五件,有效缩减了办事企业往来大厅奔跑次数,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此项举措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