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2277600/2019-00011
  • 新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日,活动
  • 2019-06-17
  • 2019-06-17
新郑市成功举办“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日活动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经过精心筹备和周密安排,6月14日上午,新郑市组织部分乡镇、市直各部门和部分重点企业等36个单位,在炎黄文化广场举办第18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时富宗、火灾防治指导处处长张新永、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处长余满成,新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智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左建新、市政协副主席李建国等领导出席现场活动。

活动主会场内,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这一主题,各部门单位结合各自行业特点,设立宣传咨询台,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安全常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同时,通过悬挂标语、书法绘画展览、实物展示、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册、安全知识竞猜等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应急救援相关知识,现场前来咨询、领取资料、观看展出的群众络绎不绝;活动主会场外,全市其他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不仅在本辖区设置咨询台、组织文艺活动,还在机关所在地主干道悬挂宣传标语口号,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创新宣传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全市各行业企业、建筑工地在厂区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营造处处有安全生产宣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据统计,宣传咨询日当天全市共设置彩色气柱50余根,悬挂宣传条幅2500余条,展出版面500余块,出动文艺宣传表演队6支,设置咨询台120余个,出动消防应急车3辆、健康义诊车1辆,安全生产流动宣传车20余台次,参与宣传的干部职工13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达6100余人次,30000余人接受了安全教育。

最后,郑州市应急局和新郑市有关领导对活动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全市上下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真情和高度的责任感狠抓安全生产,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治理违规、违章作业,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