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16/2019-00050
  • 新郑市民政局
  • 民政,扶贫,低保,低保对象
  • 2019-11-29
  • 2019-11-29
低保动态管理永远在路上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新郑市民政局低保科工作人员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把党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一专项治理严把“责任关”。2019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2019年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关于2019年新郑市开展低保年审工作的通知》。围绕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年审实效,深入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新增低保202户,461人,低保退出366户,674人。

 政策执行严把“透明关”。借助新郑市民政局网站、新郑市阳光政务网站、三级社会救助公示栏,将低保政策、低保条件、低保标准和低保举报电话进行公示。5月份,在炎黄广场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发放低保宣传页300余份,并开展现场咨询活动;10月17“扶贫日”,在中信银行小广场通过展板宣传低保政策;低保科科长张娜做客河南新闻广播对话民生栏目——“织密救助网络 兜牢民生底线”。

三、对象认定严把“准确关”。全市统一政策尺度,统一收入核定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纳入低保原则上需要符合: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保障标准700元(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上的为490元);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四、工作程序严把”规范关”。明确获得低保必须要通过个人申请承诺、入户走访调查、群众民主测评、乡镇级审核、市级审批等程序。在申报、审核、审批环节进行张榜公示,获得低保待遇后还要常年长期公示。确保低保办理程序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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