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27/2019-00212
  • 新郑市林业局
  • 工作信息
  • 2019-12-16
  • 2019-12-16
新郑市林业局多措施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水平,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新郑市林业局采取多项措施规范林业执法行为,防范林业风险。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年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95%以上。二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先后邀请知名法律专家来我局讲授相

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认真组织初次申领、年度审验行政执法证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执法人员从思想上认识持证执法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树立林业执法的良好形象。

  二是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行为。坚持林业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进行林业执法活动时主动向被执法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规范林业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礼貌执法。

  三是配备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监督执法,规范执法程序。林业执法过程中坚持全程录像执法,按程序执法,案件处理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四是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林业执法人员证件档案管理,实行动态管理,要求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证件妥善保管、规范使用。增强执法责任感、使命感,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立依法、文明、廉洁、高效的新郑林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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