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9-00276
  • 新郑市司法局
  • 公证,公益
  • 2019-05-06
  • 2019-05-06
新郑市公证处积极开展“为劳动模范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

为弘扬劳动精神,致敬劳动模范,充分发挥公证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的职能作用,新郑公证处积极开展“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

活动期间,公证处在办证大厅开通办证绿色通道,指派公证员专门负责接待,对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申请办理公证免收公证费。

5月5日上午,新郑市公证处在新郑炎黄广场开展“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宣传活动。新郑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参加了活动。

活动现场采取设置咨询台、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以及解答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向广大市民宣传《公证法》和此次公益服务活动的相关政策,对县级以上(含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申请办理公证的,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免收公证费用。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办理免费公证时,应携带好自己的合法有效证件及表彰证明。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册、宣传页及宣传品5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40人次。同时在新闻媒体发布飞播广告、滚动电子屏不间断播放,有效提高了开展此次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开展“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也是是公证行业公益性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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