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27/2018-00065
  • 新郑市林业局
  • 工作信息
  • 2018-04-20
  • 2018-04-20
新郑市爱心市民救助一只雏鹰

  近日,在我市汇港名都小区居住的苏兆民父子,晚上九点多回到小区时,在小区绿化带边捡到一只猫头鹰雏鹰。父子俩赶紧向林业部门打电话求助,并把小猫头鹰交由门岗看管。

  林业局值班同志王留超接到求助电话后,马上通知野生动物保科,由野生动物保护科朱科长安排我市野生动物救助点的同志,将其带回隔离,据悉:猫头鹰无明显外伤。估计幼雏太小,找不到猎物起飞困难所致。经救助人员带回给水给食,雏鹰很快回复体力,估计2-3天可放飞。

  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猫头鹰属二级保护动物。因食肉动物,性烈。非专业人士发现后不要直接用手拿捏,以免受到伤害。野生动物属于国家所有,非经批准,不允许个人驯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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