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20-00158
  • 新郑市司法局
  • 《社区矫正法》
  • 2020-06-19
  • 2020-06-19
新郑市司法局召开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工作座谈会

为进一步增强对《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和理解,确保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在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2020年6月18日,新郑市司法局邀请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和郑州市社区矫正警察支队五大队举行联席会议,共同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李新科主任、司法局张树德副局长、警察大队孟中奎大队长等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树德副局长对即将实施的《社区矫正法》应该把握的指导思想特别是监督教育帮扶措施的新变化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讲解。他提出,一是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了《社区矫正法》凸显的深刻法治意义、彰显的深远社会意义、蕴含的深厚人文意义和具有的全面实践价值,增强了新认知;二是对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原有社区矫正相关政策、规定,明确了《社区矫正法》对机构人员、管理方式、执法模式等方面的新变化,增强了新理念;三是我局作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制定好今后整体工作方案,完善好各项管理措施,并指导好司法所依法依规做好具体管理工作,提供了新举措。


新郑市检察院李新科科长介绍了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疫情期间加强监管工作的相关文件及措施,并提出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杜绝出现脱管漏管等违法情形的发生,切实让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得到教育改造。

郑州社区矫正警察支队孟中奎大队长讲,《社区矫正法》的出台对于社区矫正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也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认真领会《社区矫正法》的精神实质,树立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信心,并在下一步工作中结合《社区矫正法》配套规定及新文书使用组织专门培训,为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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