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20-00174
  • 新郑市司法局
  • 人民调解
  • 2020-07-23
  • 2020-07-23
化解矛盾纠纷 做百姓贴心人

2013年,王胜利调任新郑市郭店司法所所长。六年来,他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用心当好“消防人、帮扶人、贴心人、领路人、普法达人”,化解一起又一起矛盾纠纷,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满腔的热情,脚踏实地,筑起了一道道平安防线,成为了百姓心中的“及时雨”。

“我的工作就是将小矛盾化解在基层,群众大大小小的事情在旁人看来或许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如果设身处地想一想,再小的事放在谁身上都是一件头疼事,只有在第一时间解决了,群众才会舒心。”这也是王胜利的工作理念。

2018年8月的一天,郭店镇岗时村时某来到王胜利的办公室,他因为一起法院执行信访案件上访长达15年,他找到王胜利请求帮忙解决。原来他曾经是新郑市水泥厂的工人,当年厂子出于发展的资金需要在工人中进行集资,后来工厂经历各种变故破产倒闭,2015年时某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却因为种种原因执行不了,十多年来他为了这件事没少上访告状,成为镇里挂了名的“上访户”。了解到事情的原委,王胜利主动揽下这个“烫手的山芋”,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时某一起去法院、执行局沟通协调,经过六个多月的协调,时某终于拿到10万元的执行款,事情的解决化解了时某心里多年的心结,时某要给王胜利送面感谢的锦旗也被他婉言谢绝。

作为司法所长,几乎天天都要面对大大小小的矛盾。王胜利认为,许多看似细小的纠纷,看似不激烈的争论,如果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妥当,极易导致分歧加剧,矛盾激化,最后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调处杂七杂八的纠纷,必须“抓早抓小”,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为更好地调处化解矛盾,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他不断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和民调队伍建设,强化镇、村及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机构管理。制定完善了学习制度、例会制度、集中调解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调整充实了村级人民调解员,规范了调解档案。其次是加强矛盾化解调处。坚持每月对全镇的疑难纠纷及社会不稳定因素开展一次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问题梳理分类,归案建档,采取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调解方法,及时妥善解决。

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不抛弃,不放弃。”这是王胜利面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态度。

实践中,王胜利探索出严评估、严监管、严教育、严奖惩“四严”工作法,要求社区矫正人员每周电话报到,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普法视频、法治小故事、学法测试、法制讲座等形式,实施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及心理矫正,提升集中教育的趣味性,强化集中教育成果。每月组织他们到敬老院开展一次公益劳动,进行一次见面谈话,汇报一次思想。近年来,郭店司法所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无一人托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一起起矛盾的化解,一件件恩怨的泯去,突出的工作表现让王胜利本人连续3年被授予“郑州市十佳司法所长”称号,先后多次被评为“新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在他的带领下,郭店司法所改变了连年落后的局面,连续被郑州市司法局、新郑市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王胜利表示,在未来的道路上,他将一如既往,勇往直前,做一个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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