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19/2021-00143
  •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汛后畜牧生产、汛后动物防疫
  • 2021-08-05
  • 2021-08-05
新郑市农委紧抓救灾、防疫关键迅速推进汛后畜牧生产和动物防疫工作

       汛后是各类动物疫病最易爆发的时期,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汛后可能导致的动物疫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新郑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新郑市农委畜牧系统自7月20日特大暴雨袭击郑州后,抓早动快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紧抓救灾、防疫等关键,迅速开展畜牧业抢险救灾工作。

       汛情期间,新郑市多家养殖场(户)因地势较低、排水不畅等原因受灾,交通中断,养殖场被淹没,畜禽溺亡等灾情时有发生。及时排查到灾情后,主抓畜牧业发展的农委副书记王学敏即刻召开畜牧业防汛救灾紧急工作会议,落实责任分工,七措并举确保各项防汛抗险工作有序开展,全力开展畜牧业防汛救灾工作。

       一是做好受灾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利用网格分包、业务主管,组织畜牧工作人员1000余人次深入村镇、场户、圈舍、涉牧企业,划片排查,现场实地统计畜禽饲养受灾数量、涉牧企业受灾情况,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登记造册,及时准确上报畜牧生产灾情损失情况及安全生产风险点。截至目前已排查我市受洪涝灾害畜牧企业171家,受损圈舍约2.8万平方米。

       二是做好汛期、讯后的疫情普查消毒、灾后疫病监测。印发《加强洪涝灾害灾后疫病防控告知书》800余份,出动畜牧工作人员、防疫人员,深入各村镇、养殖场(户)进行疫情排查,紧急发放消毒药剂180箱,消毒养殖场(户)724家,累计消毒面积超162万平方米,实地指导养殖、饲料、兽药生产、屠宰等涉牧企业严格落实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措施制度,定期进行消毒,确保不留死角。

       三是及时组织开展技术服务。组织畜牧技术人员,深入养殖场(户),现场指导疫病防控,做好受灾畜禽转移安置,指导养殖场(户)加固或停用隐患建筑,协调、扶助积水养殖场(户)进行排水、清淤、打捞,防止后续损害发生,明确环境卫生管理和防疫消毒责任,答疑灾后生产自救的技术难题,提高养殖场户生物安全管理意识。

       四是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对排查到的死亡畜禽均及时按照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四不准一处理”的处置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死亡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覆盖率100%。目前因灾死亡禽类21464只远离居民点已经深埋无害化处理。

       五是强化免疫监测和疫病防控工作,提高灾后动物疫病防控意识。结合夏季动物疫病防控,对禽流感、猪瘟等常规重点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保持100%,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确保免疫有效,切实起到保护作用。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开展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六是做好复工复产指导及保险赔付协调工作。汛情过后,涉牧企业及养殖场(户)面临着恢复生产、重整家园的繁重任务,及时扶助受灾涉牧企业疏通交通、修缮厂房、设备,完善安全生产及应急响应措施,协调保险赔付,尽可能地加快涉牧企业及养殖场(户)生产恢复进度。

      七是做好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出县境检疫和运输流通监管,按检疫技术操作规程办事,保证检疫质量,对检出的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交易病死畜禽的行为,保障全市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截至目前,新郑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新郑市农委畜牧系统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灾后畜牧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监督、指导相关养殖场(户)对受灾死亡的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持续抓好动物疫病防控,严格按照规定采样检测,及时分析动物疫病动态和趋势,排除疫情隐患,确保汛后无大疫,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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