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阻断疫情传播途径,避免疫情蔓延,根据郑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18号通告,全市小吃、餐饮一律不得堂食。
8月12日晚9时,新烟街道组织联合督查组对辖区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暗访,在暗访中,辖区绝大多数饭店都能够严格落实18号通告,没有顾客堂食现象,但是在道西路一家小饭馆,督查组发现店内有3人聚集用餐。
新烟街道派出所民警随即将店主及3名就餐人员带回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警方对饭店负责人王某做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罚款200元的处罚;对3名就餐顾客进行警告谈话。
“我了解严禁堂食的规定,刚开始我不同意他们堂食,但是他们一再坚持,说一会儿就走,我也存在侥幸心理,就让他们在这儿吃了,三个人一共花了百十块钱,唉,以后再也不敢违反防控规定了。”店主王某后悔不迭。
警方重申:当前我市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群众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于拒不执行相关疫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