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19/2022-00151
  •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工作信息
  • 2022-07-08
  • 2022-07-08
我市两家农民合作社被认定为“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7月7日,新郑市城关乡敬楼村,新郑市百菜园种植专业合作社内,家庭农场主老魏正在把最后一批桃子和苹果采摘下来,树上黑红色的黑布林即将上市,近百亩的葡萄和酥梨已经套袋,正在酝酿秋季的成熟。

近日,从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9厅局传来喜讯,新郑市富强种植专业合作社、新郑市百菜园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两家农民合作社被认定为“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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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百菜园种植合作社负责人魏文祥介绍,新郑市百菜园合作社以种植桃、梨、苹果、葡萄、李子等精品水果为主。采取“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的形式,带领周边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自2018年合作社已发展社员86个,建立生产基地2600多亩,促进农户亩增收38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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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辛店镇史庄村的新郑市富强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以“服务农民、管理民主、进退自由、权利平等、规范办社”的原则,建立“统一供种、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产业带贫模式,通过用工解决一部分村民的就业问题,并带动贫困户10户,每户增收2万元。为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实现了史庄村村集体经济零的突破。

谈到被认定为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魏文祥表示:“下一步,我们合作社将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指导服务。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助推乡村振兴。”

据新郑市农委农经科科长李龙彬介绍,近年来,新郑市紧紧围绕“巩固、规范、提高、发展”的方针,以农业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为基础,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施了“农民合作创业发展工程”,深入开展“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营销品牌化、产品安全化、管理规范化”的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规范发展工作,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培育发展力度,鼓励引导农民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合作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已成为促进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生力量。

目前,新郑市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自主管理规范、运行正常有序、经营效益良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民合作社已达283家,社员总数达1.57万多个,带动一般农户2.98万多户,农业生产基地达8.7万亩,养殖规模达764.8万头(只),拥有大型农业机械设备1160多台(套),年购销总额18.3亿元,转移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达6500人。通过农民合作社的建设发展,实现了“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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