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19/2023-00101
  •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工作信息
  • 2023-05-06
  • 2023-05-06
新郑市召开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

为切实做好对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5月5日上午,新郑市人大组织召开全市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此次活动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座谈会,第二阶段为执法检查现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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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结合工作职责,农委、组织部、宣传部、生态环境新郑分局和梨河镇,依次汇报了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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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政府办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进一步抓好“一法一条例”的学习贯彻实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三农”工作的长期性、全局性、战略性工作任务,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二十字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作用。二、要对照“一法一条例”做好查漏补缺工作。乡村振兴工作千头万绪、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目前仍有一部分单位存在认识不到位、职责不明确、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现象,还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现象,还存在得过且过、敷衍塞责现象,还存在谈看法滔滔不绝、谈困难到处都是、谈措施无从抓起现象。三、要对照“一法一条例”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完成乡村振兴各项任务是党中央、河南省委、郑州市委、新郑市委赋予大家新时代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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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煜在会上强调,这次会议既是工作推进会,也是加压促镇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听取有关单位关于乡村振兴开展情况的有关工作汇报,二是对全市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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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要求一要按照“一法一条例”内容对各项工作再梳理再安排。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对涉及乡村振兴的各项任务进行固化和安排,市乡两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都承担有具体任务和责任,市乡两级政府要承担好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承担好具体责任,其中农委承担着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职责。二要按照“一法一条例”内容对各项工作再总结再提升。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围绕乡村振兴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支持,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赞扬,被各级媒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导。三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齐心协力做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这是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后河南省人大系统组织的首次执法检查。市乡两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要主动作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形成合力,不能各喊各的号、各弹各的调。因为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与其他法律法规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都有义务和责任促进乡村振兴,绝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事,因此大家需提高认识、担当责任,不履职或者不正确履职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希望借此机会给大家提个醒,要充分认识到促进乡村振兴是责无旁贷的事情,把该承担的工作、该履职的责任落实到位,这不仅是党的意志,还是法律的要求,大家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把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活动,把这次执法检查作为对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的一次检视,全面准确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分析问题、科学合理谋划布局,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工作依法有序深入推进,确保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稳致远,为实现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保驾护航,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再立新功。

文:张玉红    图:苗贵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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