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新郑市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创文标准,多措并举,明确责任、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在全市重点道路开展城市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体行动、区域攻坚”的原则,以“定路段、定人员、定任务”的方式,采用早中晚值班执法人员无缝对接,全面提升市容秩序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是明确标准,细化措施,依法取缔城区内主要道路、市场、小广场等重点区域周边各类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不文明现象,加大对重点路段流动摊点的巡查力度。
三是柔性执法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以服务为主,处罚为辅,用心用情管理城市。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向经营的商户、流动摊贩普及整治宣传告知书,引导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对发现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要求立即整改,对不能现场处理的做好记录并跟进处理,对不按规定经营的商户、摊贩和占道经营者现场进行批评教育,对极度不配合且不听劝导的商户,对其下责令整改通知书。
截至目前,执法大队共计投入人力200余人次,车辆15余辆,治理流动摊贩230余处、占道经营180余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150处,劝导不文明行为130余次。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常态化做好市容市貌整治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