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促进行政监管、刑事侦查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全力推进我市林草资源保护,形成林草资源保护合力,助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打造美丽新郑,做好治山理水文章。
12月8日上午,新郑市林长办组织召开2023年“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联席会,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林长办主任王芳芳主持,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资源规划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分管领导以及有关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通过会议交流讨论了经验做法、意见建议和存在的问题短板,切实打通堵点难点,并对今后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机制保障。市林长办、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要加强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问题上的协作配合,实现行政和刑事案件的有效衔接,加大依法惩处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切实保障林草资源安全。认真落实好联防联控、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等工作机制。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打造司法服务嵌入林长制,形成生态资源保护合力,实现涉生态案件的纠纷联调、数据共用、资源共享,积极探索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新机制,进一步提升林业治理法治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市林长办、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及林长制成员单位应加强沟通协调,协同联动。要有效解决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问题,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协同推进案件查处;加强沟通协调和强制执行力度: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执法培训,提升依法办案水平。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林长制的新形势、新要求,服务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大局,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地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林长办、公安局、检察院及法院要充分利用植树节、森林日、爱鸟周、湿地日等时间节点,共同开展生态资源保护执法普法宣传,积极营造生态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实践经验,通过联合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法治宣讲等多种方式,推进“林长+三长”协作机制走深走实。持续推进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诉讼检察衔接配合,形成森林资源保护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