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78/2024-00031
  • 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工作信息
  • 2024-03-08
  • 2024-03-08
新郑市开展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

为进一步加强放射诊疗工作规范化管理,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预防控制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依法维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3月7日上午,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新郑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六楼组织召开全市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新郑市卫健委二级主任科员蔡玉玲、新郑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李吉军及全市开展放射诊疗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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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卫健委职业健康科科长王海超主持,李吉军所长解读了《新郑市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对后续的执法监督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随后蔡玉玲副主任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放射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做出重要指示:

一是要做好从业人员的放射安全防护培训、职业健康体检和个人剂量监测等工作,切实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受检患者健康权益;二是确保放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及放射工作场所的定期检测,做好场所、设备和环境的医疗安全,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三是要求医疗机构按照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对照《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自查表》《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自查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编制问题清单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四是卫生监督部门要对全市辖区内存在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的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单位落实放射性职业病防治工作主体责任。

最后,新郑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支部委员闫博超对《新郑市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行了细化解读,并对照《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自查表》《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自查表》对各医疗机构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

下一步,新郑市卫健委将以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以改善放射诊疗工作环境为突破点,以预防和控制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为重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对全市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医疗机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规范放射诊疗行为,落实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管控措施,不断提高放射诊疗管理水平。对涉嫌违法违规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改正的单位,我委将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