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19/2024-00040
  • 新郑市农业农村局
  • 业务信息,畜产品
  • 2024-09-14
  • 2024-09-14
加强“双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畜禽产品需求量大,为了确保“双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新郑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9月13日-9月14日,监管科室对辖区内禽蛋规模养殖场、屠宰企业加强监督检查,保障了“双节”期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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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对养殖企业兽医室、仓库、免疫档案进行检查,严格规范用药用料,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及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并督促企业要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出栏的动物要及时申报,提高检疫数量,降低了逃避检疫的漏洞,确保出栏动物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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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猪屠宰企业监管,重点检查屠宰厂(点)落实入场查验、瘦肉精自检、屠宰同步检验检疫情况,屠宰厂(点)肉品品质检验人员配备及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落实情况,屠宰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制度落实情况,推动屠宰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非洲猪瘟自检政策,严禁未经检验检疫和非洲猪瘟检测不合格的肉品流入市场。并督促驻场官方兽医严格按照检疫管理办法、检疫规程,把好屠宰检疫关,规范入场、查证验物,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督促涉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防疫制度要求全面、规范、准确、及时做好动物出栏前的各种记录,严格落实兽药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等,积极开展了“瘦肉精”快速检测,产地和屠宰检疫严格按照2%的比例进行抽检,从源头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为节日市场提供安全有保障的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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