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于善民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鉴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高秀梅
房产证号:新房权证字第0006102号
房屋坐落:新郑市北街花园后
规划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261.07平方米
土地使用证号:新土国用(2002)字第10490号
土地面积:216平方米
土地坐落:城关镇北大街花园后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