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在新郑市注册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
二、评价条件
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评价指标要求。
三、评价流程
(一)企业填报
符合条件企业请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自主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信息填报截止日期为8月31日。参评提交材料过程中,企业需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作为评价入库责任主体,企业须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二)审核推荐
对企业提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坚持“严标准、快审核”工作机制,对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对企业报送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核验,严把入库企业质量关。对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知识产权数量为0、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低于10万元、近三年曾有过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在公示前开展实地核查,
(三)名单公示
对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省科技厅在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在平台公告。
(四)入库公告
公示无异议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以下简称“登记编号”)。企业可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入库登记编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实行年度动态管理,“登记编号”当年有效。
四、评价时间
本年度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五、有关要求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是极具活力和潜力的创新主体,与经济、就业、区域创新生态息息相关,请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评价工作。
六、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联系电话:0371-65990101
郑州市科技局联系电话:0371-67181455 67185359
新郑市科技局联系电话:0371-62694051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1-61653692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