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河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6〕21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新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拟于近期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7月5日上午9点。
二、听证会地点
新郑市中兴路69号政通大厦1712室。
三、听证会事项
新郑市现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共分为11个区片,一级区片主要位于新郑市城区的中心区域,二级区片位于城区中心区域一级区片外围,三级区片位于县级制造业开发区以及各重点镇镇区,四级区片位于中心城区二级区片外围,五级区片位于县级制造业开发区以及各重点镇镇区外围,六级区片位于五级片区外围,七级区片覆盖全域其他区域,区片价格最高为85000元/亩,最低为44000元/亩。由于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至今已有10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亟须结合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区位条件变化等进行调整。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此次开展新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听取社会各界对新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的意见建议。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户籍在新郑市的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在新郑市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组织。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于2026年6月12日前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 henandaxue@163.com,联系人:鲁广志,13017580530。
(三)按广泛性、代表性原则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我局从申请报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中选择确定听证会代表。
五、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以公民身份参加听证会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参会,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参会的,应携带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或委托书参会;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并有权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五)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六)听证会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
2、法人或其中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5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河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6〕21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新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拟于近期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7月5日上午9点。
二、听证会地点
新郑市中兴路69号政通大厦1712室。
三、听证会事项
新郑市现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共分为11个区片,一级区片主要位于新郑市城区的中心区域,二级区片位于城区中心区域一级区片外围,三级区片位于县级制造业开发区以及各重点镇镇区,四级区片位于中心城区二级区片外围,五级区片位于县级制造业开发区以及各重点镇镇区外围,六级区片位于五级片区外围,七级区片覆盖全域其他区域,区片价格最高为85000元/亩,最低为44000元/亩。由于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至今已有10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亟须结合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区位条件变化等进行调整。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此次开展新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听取社会各界对新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的意见建议。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户籍在新郑市的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在新郑市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组织。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于2026年6月12日前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 henandaxue@163.com,联系人:鲁广志,13017580530。
(三)按广泛性、代表性原则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我局从申请报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中选择确定听证会代表。
五、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以公民身份参加听证会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参会,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参会的,应携带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或委托书参会;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并有权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五)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六)听证会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
2、法人或其中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