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辖区内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切实维护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郑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5年)及省、市新增定点相关规定,新郑医疗保障中心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对新郑市洪圣堂医院提交的精神科住院和按床日付费的申请,依次完成受理申请、资料审核、现场核验、综合评估等各环节工作。
经研究,该机构符合增设住院科室及按床日付费的医保定点评估条件,现将其精神科拟纳入按床日付费定点协议管理、拟新增精神科及精神科住院事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来访等合法合规方式,向新郑医疗保障中心如实反映。
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4日
受理电话:0371-62689215
郑州市新郑医疗保障中心
2026年6月18日